招标地区: | 福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1/13 |
项目概况
厦门市怡景花园不锈钢楼宇门改造工程(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2020-0392C
项目名称:厦门市怡景花园不锈钢楼宇门改造工程(第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厦门市怡景花园不锈钢楼宇门改造工程。项目控制价为:10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结合“三证合一”制度执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报价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需包括“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若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财采【2020】9号、厦财采【2020】10号文;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方式:线下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怡景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怡景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号(邮寄):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渡支行;
账号:40329001040010938;
收款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怡景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42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0592-5660559
联系方式:沈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姐
电话:0592-566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