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上海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1/17 |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1902XH0178 标段号: C01ZG001
招标人: 上海科影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570号,浦东新区大同路1355号1幢112室
招标项目名称: 徐汇区斜土路2570号科影厂大楼新建项目外立面幕墙工程
建设地点: 徐汇区斜土路2570号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为文化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58258平方米,地上面积:4114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14.3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外立面幕墙工程,幕墙面积约21072m2。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投资: 111308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4692.2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1974726.00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303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价不低于2300万元外面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1年01月13日09时30分到2021年01月17日16时3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br/>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503383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1月28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4楼427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会议指示牌)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2月06日09时30分到2021年02月10日16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4楼423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会议指示牌)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监管部门: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在资格预审开启现场扫码支付,费用为500元/本;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5.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6.疫情期间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7.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