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3/9 |
1.招标条件
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600-0015等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B01#住宅楼等18项)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19]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怡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600-0015等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B01#住宅楼等18项)幕墙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600-0015等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B01#住宅楼等18项)幕墙工程(一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52145.9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42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沙河镇七里渠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幕墙招标其中包括1#楼、2#楼、3#楼、4#楼、8#楼、9#楼的石材幕墙、金属幕墙、外墙铝合金装饰构件、雨棚工程等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幕墙工程。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幕墙建筑规模在10000㎡及以上或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09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5日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沙子口中街32号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1至3层101内202-206室
联系人:林永博 联系人:孙小雪
电话:010-87290210 电话:17614614992
传真:010-67237011 传真:897463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