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4/10 |
紫琅湖2号地块(朝阳路南崇州大道东)项目幕墙石材采购(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琅湖2号地块(朝阳路南崇州大道东)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幕墙石材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紫琅湖2号地块(朝阳路南崇州大道东)项目幕墙石材采购项目(二次),约1600万元,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送货。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石材加工或石材销售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石材供货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不少合同金额80%的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备查)。
3.6投标人须具备加工生产厂房。
3.7投标人需具相应的供货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合格制;
4.1.1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4.1.2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通过性评审,同时会对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约谈、考察。约谈(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等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及考察(投标申请人企业实力、业绩、企业信誉等情况)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
4.1.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6家时,招标人将调整原设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4.1.4招标人可能会在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一周内通知基本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约谈、考察。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根据招标人发出的通知要求,准备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考察、约谈工作;否则,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资格预审不通过。若发现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则其资格预审不通过,且按照有关规定,记不良行为一次。
□4.2有限数量制;
4.2.1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4.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4.2.1项确定的数量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5.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中“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总分100分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和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K取值为95%、96%、97%(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样品得分
(15分)
样品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横向比较,优秀得15-11分,良好得10-6分,一般得5-0分。
2.2.3(2)
业绩得分
(5分)
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石材采购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如合同未能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提供石材采购合同及不少于合同金额80%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2.2.3(3)
商务响应
(5分)
交货期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如提前10天完成供货得1分,如提前15天完成供货得2分,如提前20天完成供货得3分,如提前25天完成供货得4分,如提前30天完成供货得5分。
2.2.3(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
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等几方面横向比较,优秀得10-7分,良好得6-3分,一般得2-0分。
2.2.3(5)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65分)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10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6日09时30分。
7.2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企业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4号蓝鸟1号
楼A1区5楼
联系人:
张莹杰
联系人:
朱圣杰
电话:
13862841755
电话:
18012224790
传真:
传真:
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