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5/7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编号:ZHQY-JLBS-2021-005
1、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墙面改造、更换断桥铝窗及更换中心室内照明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诚邀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墙面改造、更换断桥铝窗及更换中心室内照明灯工程
2.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墙面改造、更换断桥铝窗及更换中心室内照明灯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和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268,775.00元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如2020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犯有行贿受贿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以下材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明(证明是本单位法人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证明承诺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如2020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无行贿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截图。
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出后不退。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截止时间等同于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在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39-328910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联系人:丰女士
联系电话:0439-3229957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3.3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如2020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犯有行贿受贿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8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0439-328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联系方式:联系人:丰女士联系电话:0439-322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丰女士
电话:0439-322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