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5/24 |
1.招标条件
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23号楼(现门牌25号楼北辰购物中心)装修加固工程已由/以市朝其字第000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写字楼经营管理分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23号楼(现门牌25号楼北辰购物中心)装修加固工程-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23号楼(现门牌25号楼北辰购物中心)装修加固工程-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30163.9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07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52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建筑幕墙工程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东、南、北立面的全部外幕墙,中部中庭、南部中庭、北部中庭全部内幕墙,西立面22轴至1-1轴除外墙涂料、门以外的所有幕墙及中部中庭、南中庭、北中庭等其他部位的钢结构等。
2.6其他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18100㎡,最大单体幕墙高度26.5m,钢结构高度23.5m,钢结构单跨跨度24m,幕墙约3091万元,钢结构约97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和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无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7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4日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0号5层519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林工 联系人:蒋瑜、王婷
电话:82575731-276 电话:130012376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kejiyuan08@126.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