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6/8 |
项目概况
国投海宏拍卖地厂房消防、铝合金门窗等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莆采购【2021】002号
项目名称:国投海宏拍卖地厂房消防、铝合金门窗等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6727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6727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
消防、铝合金门窗等配套设备设施
1批
否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7672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①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②转账方式获取: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E-mail、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等发至我司电子邮箱(2376764965@qq.com),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61弄2号1梯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邀请众诚(福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弘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果旺建筑有限公司参加投标,非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东卓8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3860963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61弄2号1梯202室
联系方式:林工15105949696邮箱:237676496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1510594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