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7/2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极端环境电驱动与电推进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外幕墙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极端环境电驱动与电推进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外幕墙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共地上5层,建筑总面积约11990㎡,外幕墙施工总面积约5869㎡。
2.4计划工期:2021年08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铝单板金属幕墙及玻璃幕墙两部分内容,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平面图、规划效果图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对本工程幕墙进行二次优化设计,并依据设计内容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采购、运输供货、产品试验、加工制作、安装施工、检验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为保证符合招标人要求而提供的必要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10万元(含20万暂列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合法在职人员并须提供其在国家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从业人员职业注册信息截图或提供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如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黑龙江建设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内登记按系统要求录入所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和超过规定时限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监管系统录入所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在使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或者直接发包过程中,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01日16时00分至2021年07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中国裁判文书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1日-2021年06月30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2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或从业名录内的企业如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中8家被公告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中被取消在哈从业一年资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哈松建发[2021]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吴泽准
联系电话:0451-8810172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系人:李凤桐
电话:0451-86413255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编:150030
联系人:曹天堃
电话:4006998787-2(招标二部)1890488421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日期:2021年07月0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