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7/30 |
项目概况
临江校区1号教学楼南侧局部塑钢窗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A座1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20210723-001
项目名称:临江校区1号教学楼南侧局部塑钢窗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暑假施工,2021年8月16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竞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维修改造施工等项目、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A座1805室)
方式:线上/线下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A座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aoningxinheng@163.com,邮件主题“临江校区1号教学楼南侧局部塑钢窗更换项目”并写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3823688进行登记确定。发送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文件材料时间以收到要求的材料时间为准。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东学院
地址:辽东学院(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415-378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
联系方式:汪莉萍1800425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话:1800425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