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7/30 |
项目概况
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刮大白及换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S-2021-0719-1
项目名称: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刮大白及换门项目
预算金额:17.72178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2178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刮大白及换门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以上材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南段)11号
联系方式:陈忠平024-5286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国际鑫城小区北门西100米
联系方式:刘诗雯、024-566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雯
电话:024-5667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