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9/13 |
长春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794.56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6935001001
建设单位: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总投资(万元):1794.56
建筑面积:1500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招标联系人:张宝文
联系电话:1894316121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3日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21-09HC9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发改字【2020】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工程;
2.2招标编号:LNWXCCGS-2021-09HC970;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2.4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15000平方米;
2.5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1794.562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劳资员1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8月底连续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3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且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1333号
联系人:张宝文
电话:189431612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161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67286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3日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