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报建编号: | 1902JD0367 | 标段号: | C01ZG006 |
招标人: | 上海嘉定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400号,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00弄3号楼221室 |
招标项目名称: | 嘉定工业区南门社区29-06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 |
建设地点: | 嘉定工业区,基地东至良舍路,西至赵泾河,南至何门河,北至沪宜公路 |
工程规模描述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范围内的门窗工程(含附框) |
工程总投资: | 72559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86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597460.00元人民币 |
施工工期: | 12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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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业绩要求: | 2018年9月起至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日前,独立具备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申请人提供的业绩须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其他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59999739,15618879397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 09时0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7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02日 16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地址: |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5楼开标室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在资格预审开标时以支付宝方式提交。 2、疫情期间开评标活动按照沪建招(2020)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保函受益人为上海嘉定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只要求是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不作其他要求。 5、涉及电子开标(非远程开标)的项目,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需与开标时解密扫码的授权委托人一致,以保证开标的正常进行;也可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参加开标。 6、疫情期间,请招投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范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或者社区健康管理不满14天,未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3)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