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11/5 |
项目概况
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E座、F座塑钢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1-1022
项目名称: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E座、F座塑钢窗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4915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44915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塑钢窗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施工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等;(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方式:现场、邮寄、邮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
联系方式:白先生1384064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416-3715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6-371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