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12/1 |
1.招标条件
海淀区西北旺镇X2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HD00-0401-0131)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19]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地点为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1-013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海淀区西北旺镇X2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D1“一镇一园”集体产业用房(办公楼)等14项)幕墙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海淀区西北旺镇X2地块集体产业用地项目(D1“一镇一园”集体产业用房(办公楼)等14项)幕墙工程(一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6055.36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18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西北旺镇大牛坊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67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D1、D2、D3及其东侧相邻的下沉广场幕墙、楼梯扶梯包封装饰、汽车坡道雨棚、2#/4#/5#高线连廊、人防口的门窗百叶等内容。
2.6其他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为6264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1日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幕墙工程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郭迎兵 联系人:邢芳
电话:82472132 电话:1580150264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kjyzbb@163.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