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12/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家园一期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丰家园一期安置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19)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丰家园一期安置房出入口幕墙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规划新世纪大道西侧、规划常昭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幕墙总面积约115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33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1.5其他:无。
2.2本工程招标范围:幕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幕墙总面积920平方米(或以上)的幕墙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92.204.18/changshuTPBidder/login.aspx);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1年12月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常熟市外的中标单位须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
9.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9.3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且全国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详见苏建招函(2018)17号。
9.4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www.szzyjy.com.cn/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0.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五楼
联系人:杨辰文
电话:0512-52985307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
联系人:陈钧
电话:0512-52907888
传真:0512-52820073
11.友情提示
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1.2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诚信库中录入开标现场人员。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工程建设交易主体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
12、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