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3/16 |
南通招商银行大厦项目幕墙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招商银行大厦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中央创新区湖东路东、B大道北、支路P南、十二号支路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9918㎡,幕墙面积约18000㎡。
2.1.3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3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1日。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金属吊顶、雨棚、金属百叶、视觉样板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在换证前,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变更备案审批通过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地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或公告为准;上述时间要求截止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特别提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单项工程幕墙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非仓储建筑、非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幕墙工程施工。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连续12个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R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7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如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或履约纠纷未解决的,资格评审不通过。
R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2个月。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个,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4.2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2、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4、如“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5、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3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4“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2。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一。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8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jy.nantong.gon.cn/点击[网上招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6日09时3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n.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5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
包先生
联系人:
吴小松
电话:
13862853019
电话:
15301476960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