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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23/4/20 |
怒江中交碧桂园新城区项目三期门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2023-04-1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其他招标人:-
开标时间: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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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中交碧桂园新城区项目三期门窗制安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怒江中交碧桂园新城区项目三期门窗制安工程,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名称:
怒江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8号路西侧,新城小学北侧,项目规模怒江泸水碧桂园新城区项目,用地面积82843.13平方米,建筑面积172746.41平方米,新城区三期建筑面积60861.36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怒江泸水新城区三期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门窗面积约12891.03㎡。
2.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10日,分批供货,每批供货周期20个日历天,穿插施工,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按通知提前进场打样施工)。
(2)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5月30日(最终时间以甲方指定为准)。
发包人有权根据竣备安排,合理要求承包人调整工期,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在施工阶段须提交月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审核后,新的进度将作为合约要求,承包人需积极组织资源严格执行。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怒江泸水新城区三期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9#号楼、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铝合金门窗工程(含格栅),地下室出楼地面风井百叶窗除外的深化设计、人工、材料加工制作、包装运输、五金配件、辅材、玻璃采购及深加工、安装施工、收边收口、打胶、成品保护、保洁、防雷接地及其他相关检测、维护和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计价方式:施工图总价包干。
4.定标原则:技术标合格、商务标合理最低价。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银行转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门窗自有生产条线不少于2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已实施或在建类似门窗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且单份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门窗制安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或2020、2021、2022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为正且近一年不为负,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6.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21)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本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接受保理付款方式;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无故撤回/放弃投标、串通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提交或不按约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况等,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对招标未造成影响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个月;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导致招标失败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6个月;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弃标的单位,不论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通报公司集团总部,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年。
六、报名时间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工
手机:18311196869
传真: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