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9/11 |
项目概况
宝安区图书馆玻璃幕墙及其它外立面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139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D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BAG20230203
项目名称:宝安区图书馆玻璃幕墙及其它外立面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139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D座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139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D座二层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现场进行购买或者国内银行汇款邮购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2、关于质疑、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3年09月06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2023年09月08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4、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信息发布网站,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