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陕西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0/19 |
项目概况
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5#厂房(农业科创中心)幕墙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高庄村机电工业集中区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XM-HZ-2023-39-1
项目名称: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5#厂房(农业科创中心)幕墙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5#厂房(农业科创中心)幕墙安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2,350.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建筑幕墙工程 幕墙安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80,000.00 3,142,350.0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5#厂房(农业科创中心)幕墙安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5#厂房(农业科创中心)幕墙安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高庄村机电工业集中区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高庄村机电工业集中区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高庄村机电工业集中区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
3、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4、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高庄村
联系方式:0916-5513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高庄村机电工业集中区二楼
联系方式:1869164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691640095
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