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天津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1/6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4号楼一层加装窗户、2号楼部分楼层幕墙改窗、更换1号楼部分纱窗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2023102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4号楼一层加装窗户、2号楼部分楼层幕墙改窗、更换1号楼部分纱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3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3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从进场后21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方式:在本项目报名期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公告后附)到minghao1010@126.com。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文件,报名及获取文件联系人:李工15522956302。文件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时老师022-23209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津来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李明昊15522956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昊
电话:1552295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