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1/7 |
项目概况
税保大厦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S3318-1
项目名称:税保大厦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835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保大厦玻璃幕墙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1.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其他:①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其他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叶小姐,电话:0592-2202255/2207755;邮箱:2841517676@qq.com。标书费每份:1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于2023年11月3日9:30时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0号;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李小姐/叶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我司任一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含《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2-235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592-229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