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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业主单位: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一、招标公告正文:
1、工程名称:装饰工程(分二块:1、铝合金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等2、干挂花岗岩幕墙。)
2、建设地点:东阳市花园村
3、面积: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决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4、工程现场条件:已具备开工所需条件。施工道路、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已通
5、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发包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工程总价仅作参考(即包合同单价、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文明安全生产)。专业承包、包工包料,按投标承诺的综合单价、费用项目进行包干。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工程创金华市(双龙杯)优质工程。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制定确保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及施工方案(提交施工方案必须经招标方认定),应在标书中予以说明,并应对此目标做出奖罚承诺,对达不到质量目标,总承包单位有权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保修期
1、招标范围:花园大酒店外墙装饰工程(分二块:1、铝合金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等2、干挂花岗岩幕墙。)
2、工期要求:1、铝合金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等10.1~12.10;2、花岗石干挂10.10~12.10。
3、免费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年。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100%自筹。
四、结算与付款:
1、工程以中标价格按实结算。
2、签订合同后10天内支付暂定价10%的定金。
3、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主材材料款(见随货发票)额的60%,在工程内部单项验收合格达标后半个月内,付至施工总额的85%,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达标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款的95%,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算支付。
五、投标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企业。
六、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应资料时,交纳报名资料费(含施工图纸)人民币 500 元(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
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勘现场时间:按需组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联 系 人:任凌晨0579-86270039、许希俊0579-8627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