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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招标编号:RHP-C0212070699-1-4
1、招标条件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字(2012)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方)(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滦县燕山大街和工农路交口东南侧。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69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578万元。
2.2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2.3计划工期:计划2013年6月20日开工,2013年10月20日完工,工期:12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幕墙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其预埋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其成品保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且在近三年内有相应施工经验和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须知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施工企业IC卡到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报名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彩色复件两份(A4幅面,装订成册全本复,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网上报名回执单;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
(6)检察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县以外企业在注册地查询的,需到滦县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315-8639980)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
(8)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9)被授权人缴纳的2011年度(或2010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章等几个条件);
(10)外埠企业进冀进唐备案;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公司当前资产构成的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
5.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3报名地点: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
5.4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606室
联系人:于志成联系电话:0315-3203959
传真:0315-3203810邮政编码:063000
集团监察部:张春光电话:15081199220
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738690813363286518
日期: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