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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张家港金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务用房幕墙工程/张家港金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务用房及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务用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ZJG201208015 | |||||||||||||||||||||
工程名称 | 张家港金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务用房及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务用房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综合业务用房:金城商务用房以北、二支河以南、电大路以西、常青藤操场以东;金城公司商务用房:市区人民中路北侧、电大路以西,东渡纺织以东; |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47230平方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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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张家港建筑业网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3年9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4年3月1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1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2月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业绩、信誉 | 必须满足:建筑幕墙工程一级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临时一级 | |||||||||||||||||||||
报名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近三个月,即10-12月的每个月的),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12)江苏省外建筑业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持江苏省住建厅核发的 <江苏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工商注册地为苏州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江苏省内施工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请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2室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凭《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进苏登记通知书》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2)年度和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3)年度或【持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的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其项目经理已在《信用手册(年度)》登记的】除外。具体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13)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建造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14)企业在2009-2012年内承接过公共建筑的幕墙专业承包工程(必须录入张家港市诚信数据库)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资格预审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重新公告,等于5家时全部入围,超过5家时采用考察打分排名法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不少于5家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
公告信息 | 评分办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 报价合理性 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评标内容、分值设置及评标细则 本次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 与质量 、 报价合理性 ,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 投标报价 :(满分80 分) 以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80 分,以此为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 1% 扣 2 分,不足 1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合理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简洁明了,篇幅尽量控制在50 页内,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满分12 分) 在统计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应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满分 0.5 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 1 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 1 分)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 2 分)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 0.5 分) (6 ) 建造师 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1.5 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 2 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 2 分) (9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 1 分) (1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满分0.5 分) 工期与质量得分:(最多得3分) 满足招标工期和质量等级的得 3 分,不满足不得标。 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 2 分) ( 1 )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 = 标底综合单价; ( 2 )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偏差率超过 +10% ~ -20% 且合价偏差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每项扣 0.02 分,最多扣 2 分。 10、 招标人地址:江苏张家港市人民路68 号建设大厦 1702 室 联系人:吕江 传真:0512-56990132 电话:0512-56990132 11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周俊 传真: 电话: 0512-58911996 项目组组长:曹晓敏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 1月3 1 日至2013年2 月 6 日。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当前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要登录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杨舍镇 | 联系人 | 吕江 | |||||||||||||||||||
传真 | 电话 | 56990132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8号1幢1901室 | 联系人 | 周俊 | |||||||||||||||||||
传真 | 65981698 | 电话 | 58911996 | |||||||||||||||||||
E-mail | 6819ab@sina.com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6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到网上报名,并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关于开通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本次同时公告ZJG20120801505、ZJG20120801506两个标段,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且同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中上述2个标段,但是一个建造师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2月19 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作弃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