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一、工程名称: 市常青藤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工程 |
二、建设地点: 20130226002 |
三、招标规模: 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合计约2500平方; |
四、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五、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六、联系人: 吕先生 |
七、电话: 0512-56990132 传真: 0512-56990132 |
八、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7楼 |
九、采购内容: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合计约2500平方; |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
A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 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 万元 ) 2. 投标人具备建设部相关资质并经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B 、可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 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得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 2010 年以来在江苏地区承接过类似门窗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一份,合同额不低于 70 万元; |
十一、投标报名人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 投标报名申请书(工务处网站下载园地下载) 2. 企业营业执照。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3. 税务登记证明 。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4. 银行登记信用证明。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6. 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业务代表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 近三年财务报表。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8. 公司简介(包括规模简介、产品简介、业绩简介)。 ( 在工务处首次报名或有变更时提供 ) 9.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资料证明。 10. 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11. 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如果上述资料不全或内容失实,可能会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
十二、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13-3-6 ,提交地点见第八条。 |
十三、其他说明: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至 |
负责人(签名): |
招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