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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镇江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云河湾家苑2-A项目塑钢门窗工程已经经镇发改投资发( 2012 )466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二、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经十二路888号
(2)工程规模:云河湾家苑2-A项目为4#、5#、8#、12#、13#、27#(幼儿园)、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六层,建筑面积合计约 21064M2 ,塑钢门窗面积约3078M 2 ,工程造价约 300 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生产时间为 2013 年 05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6 月 01 日,安装时间配合主体施工进度。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所有塑钢门、塑钢窗、钢架玻璃雨篷、铝合金夹胶玻璃栏杆、铝合金扶手的生产安装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 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需提供《安全 生产 考核合格证》原件
(5)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
9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0 、招标人有权要求对各报名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约谈,不能赴约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
11 、招标人有权要求对各报名参加投标单位的生产线进行实地考察,有权要求对各报名参加投标单位的近2年内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不能配合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
12 、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 CA 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 CA 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 CA 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511-88968012 。
13 、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4 、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 ( 2008 ) 55 号文规定,从单位注册地银行以单位全称开户的基本帐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 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0511-85026056徐会计)。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 -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5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资审时的项目经理一致。
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它条件:无。
六、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04 月 12 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 15189121651 咨询。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七、 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经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的投标人不及时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 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十、 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
十一、 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 2 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为废标,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式如下: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的投标人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 C=A × K ( K 值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 值的结果。
2 、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3 、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4 、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二、 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总造价的10%,雨篷、栏杆、扶手进场、塑钢门窗外框安装完成付至总造价的40%,塑钢门窗内扇、雨篷、栏杆、扶手安装完成付至总造价的70%,主体工程单体竣工验收后付至总造价的80%,审计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在项目综合验收交付后壹年(无息,扣维修费)期满结清。
十三、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镇江市梦溪路98号 地 址: 镇江市寿邱街 8 号 2 楼
联系人: 岳秀珍 联系人: 包继拯、肖露
传 真: 传 真: 0511-85032686
电 话: 0511-88828160 电 话: 0511-85026054
邮 编: 邮 编: 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8 日至 2013 年 4 月 12 日
负责人(签名)冯政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