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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吴圩农民集中居住区(富丽家园)一期塑钢窗工程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SYQ201303112 | ||||||||
工程名称 | 吴圩农民集中居住区(富丽家园)一期塑钢窗工程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4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4月1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吴圩农民集中居住区(富丽家园)一期塑钢窗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宿迁同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吴圩农民集中居住区(富丽家园)一期塑钢窗工程(第一标段)已经宿豫农居[201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第二次发布)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 宿豫化工园区内。 1.2 工程规模:本标段窗总面积约 5174 平方米,造价约172万元。 1.3 工 期:20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窗框完成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计后满一年时付至审计价的 95% ,余款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 b 、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1.6 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等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 %,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 本次招标为吴圩农民集中居住区(富丽家园)一期塑钢窗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内容如下:1-3#、10-12#及23#楼塑钢窗的制作、安装及维保等,面积约5174平米。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员资格;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本单位2012年9月份至今任意一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13年4月16日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suyuztb.com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2)费用:100元(网上付款,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 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zb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 CA 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2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同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 宿豫化工园区内 地址: 宿豫区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19号 联系人:徐守军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1880397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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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