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资格后审 | |||||||||||
NJHW-130259 - 1 |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的委托,就 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 所需 金属门窗;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概况 | |||||||||||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浦发改字[2011]258号 | ||||||||
项目名称: | 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 | 项目地点: | 桥林街道步月路 | ||||||||
公告划分标段: | 5#、6#、社区中心、幼儿园塑钢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 | 招标数量: | 3311平方米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金属门窗 | ||||||||
二、资格审查方法 | |||||||||||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本次招标接受门窗生产企业投标,注册资金100 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3、参加投标的门窗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要求,且具备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4、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6、门窗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本项目的型材制造商专项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7、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 8、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 10、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 12、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企业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投标申请人需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5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塑钢门窗制作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招标文件发售 | |||||||||||
1.发售时间 2013年04月11日 至 2013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02:00 至 05:00 节假日除外; | |||||||||||
2.发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招标代理2室 | |||||||||||
五、招标文件售价 | |||||||||||
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600.00 元每标段。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10日09时30分 | ||||||||||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1225室 | ||||||||||
七、其他说明 | |||||||||||
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商在投标报名时还须携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浦口区新马路5号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园中园8幢3-5层 | ||||||||
邮 编: | 210031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朱仕沛 | 联 系 人: | 庞立炜 | ||||||||
电 话: | 68821806 | 电 话: | 52167181 | ||||||||
传 真: | 传 真: | 52167181 | |||||||||
九、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于以下媒体发布: | |||||||||||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
2、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