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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江苏省射阳中学体育馆和南大门剩余工程量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SYB201304007 | ||||||||||||||||||
工程名称 | 江苏省射阳中学体育馆和南大门剩余工程量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省射阳中学 | ||||||||||||||||||
代理机构名称 |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幸福大道北侧、大兴路东侧(已建成的射中新校区西南角)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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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射阳县招投标中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年4月16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3年5月2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3年9月4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4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4月22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射阳中学体育馆和南大门剩余工程量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射阳中学新校区体育馆和南大门工程项目于2010年8月经公开招标由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因承包人拖延工期至该项目未能如期竣工。经协商,发包方与承包方已解除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对该项目剩余工程量实施公开招标,重新选择该项目剩余工程量的工程施工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省射阳中学体育馆和南大门剩余工程量 2.2 招标人:江苏省射阳中学 2.3项目地点:幸福大道北侧、大兴路东侧(已建成的射中新校区西南角) 2.4剩余工程主要内容:屋面(其中的钢结构网架已完成)、幕墙、外墙面砖、南大门(钢结构)飘架、消防、水电卫等一般安装 2.5投标最高限价:1800万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8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5月,工期要求:100天 2.9标段划分:该剩余工程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若投标申请人不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应由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为牵头方与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6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工程付款办法:6:2:2模式 4.1屋面剩余工程量全部完工,外立面幕墙主材进入施工现场并经初验合格,南大门飘架主体结构完工,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2工程全部竣工,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全部工程款。 5、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120万元; 5.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5.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5.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5.7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4、0.95、0.96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投标报名 8.1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8.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8.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若是联合投标)。 8.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9、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1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22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政务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江苏省射阳中学(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射阳县城红旗东路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 负责人:戴翰林 负责人:蒋守如 联系人:刘 浩 周维兵 联系人:刘 静 联系电话:0515-82367600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射阳县城红旗东路 | 联系人 | 刘 浩 周维兵 | ||||||||||||||||
传真 | 电话 | 0515-82367600 | |||||||||||||||||
邮编 | 2243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西路建设局院内2号楼(北楼) | 联系人 | 刘 静 | ||||||||||||||||
传真 | 电话 | 0515-82341002 | |||||||||||||||||
邮编 | 224300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1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招投标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招标文件 。 | ||||||||||||||||||
专业公告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招投标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