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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0]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幕墙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130417179 | ||||||||
工程名称 | 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幕墙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4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4月25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改委关于核准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项目的通知》(盐发改审[2011] 33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33号内。 (3)工程规模: 主楼十一层(地下一层),辅楼二层,总建筑面积13470㎡, 幕墙工程面积约为5900㎡。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要求不得影响建安总承包单位申创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6)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 (7)材料品质: 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的同等质量、材质、表面纹理、色彩、规格型号等采购。 五、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大楼幕墙工程的施工, 面积约为5900㎡,工程投资约350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l)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或 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投标时须提供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 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12年10月—2013年3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4)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等。 (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关于工程付款的约定: 本次外装中标单位将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江苏省中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由总包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影响总包单位申创江苏省文明工地及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的,将扣除工程结算价的10%。 八、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 。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CA 锁网上报名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 4 月 18 日 11 :30 时至2013年 4 月 25 日 11 :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4 月 18 日 11:30 时至2013年 4 月 28 日 11 :3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每套售价¥300.00元。 十一、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 基本账户 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118 附件1: 评 标 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 、实物样品 等5个方面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 ;有效的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2年10月—2013年3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 70 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 0.3 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 分 基本分 5 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分 基本分 5 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 9-10 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 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五)实物样品 10 分 1 、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打分区间为 9-10 分。 四、其它 1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徐国泰、刘鸿亚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13306209305、88595281 联系电话:88200316、13770089996 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33号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06号六楼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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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