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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1 、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工程 已经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亭发改审[2012]34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为自筹,现已落实 。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1#厂房外装饰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的投标报名及投标。招标编号 :YCJZ-13-(建业)-27
2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境内
(2)采购规模:工程造价约150万元,具体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 、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1#厂房外装饰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幕墙面积1100.0平方米。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5.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 投标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7月-2012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5.5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 2013年4月26日 17:00时至 2013年5月3日 17:00时前 携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4楼(原亭湖区建设局4楼),联系人:徐春香,联系电话:0515-8550282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除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7月-2012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7)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8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9 、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0元)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签订合同前,将中标价的10%扣除5万元后的部分缴纳给招标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1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
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潘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22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
二○一三年四月 日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