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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新丰县政府办公楼办公室复合实木门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F2013 —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政府办公楼办公室复合实木门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目录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复合实木门 | 1040 ×2600mm,沙比利饰面 | 樘 | 186 |
2 | 复合实木门(双开) | 1960 ×2600mm,沙比利饰面 | 樘 | 4 |
2. ( 点此下载技术参数及要求 )
四、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货物须经生产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验为合格或以上。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3日15时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13日15时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1-6920880 电话:0751-2253129
传真:0751-6920122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新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户名: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80020000001814997
银行:韶关市新丰县农信联社城区中心分社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