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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一、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城市花园四期1#、2#、3#、14#楼外装饰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檀山路;
(2) 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新城市花园四期1#、2#、3#、14#楼外装饰,包括干挂花岗岩幕墙、铝塑板幕墙、玻璃幕墙共计约28000平方米,楼层最高33层,另包含钢结构雨棚、汽车坡道入口钢结构顶棚。工程总造价约18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 年8月10日至2013年11月10日
三、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 2008 ) 19 号 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3) 企业业绩、信誉: 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五、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9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投标文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0 、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陆万元 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0511-85026056徐会计)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其它条件:无
七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 17 :30 前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5189121651咨询。投标申请人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八、 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 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十、 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
十一、其他:
(1)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 、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80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投标人综合信用10分。 ( 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实施细则:
①、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70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70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3分, 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综合信用分值计算(10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1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⑥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3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一致。
5 、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
6 、投标人不及时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付款条件:
竣工验收支付至60%;余款工程竣工两年内付清,其中第一年支付20%,第二年支付20%。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九 、招标人
地 址: 镇江市檀山路 8 号 A 座 联系人: 蔡德玉
传 真: 0511-80826238
电 话 :0511-80826291
邮 编: 212004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9日
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