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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3198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的招标编号为 榕市建安招2013198 的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设计)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设计);
2.2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
2.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5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6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项目的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2内容: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二幢学生公寓的基坑支护、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的全部图纸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
3.4.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及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陆仟 元(¥1600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3.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
电 话:13459102008;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621599,传真:0591-87620599;联系人:欧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319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9593488、0591-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