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家门滨港路建筑物立面整体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普发改投 [2011]11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
2.2 设计概算:约350万元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钻石年代及原海事渔事调处中心幕墙工程,钻石年代玻璃幕墙约660m2,铝单板幕墙面积约800m2;原海事渔事调处中心玻璃幕墙约180m2,铝单板幕墙面积约300m2。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幕墙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涉及的铝单板幕墙、玻璃幕墙、材料检测,现场测量放样;现场安装施工、运输、竣工前的产品保护;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证书);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文件和普建[2008]84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过备案更换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舟山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 舟山市外投标单位需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至 2013 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 报名受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9 日 14 时 45 分,地点为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6 号楼4 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 169 号 地 址: 舟山市普陀 区海莲路171号5楼
邮 编: 316000 邮 编: 316000
联 系 人: 邓忠 联 系 人: 竺波迪
电 话: 0580-3067161 电 话: 0580-38177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普陀区建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33001706135059777056 账 号:
2013年 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