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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一、招标条件:
宜昌职教园中心区体育馆工程(三次招标),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1]378号和宜财采计(2013)12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教园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宜昌职教园中心区体育馆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239平方米,框架3层;其中屋顶为钢网架,网架面积6000平方米;钢板屋面、总坐席数约5522席。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门窗、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等全部专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夷陵区车站村
5、工期:21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含特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具体要求;(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提交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提交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提交原件)
4、有效备案手续的要求:
(1)独立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提供原件);
(2)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提供原件);
(3)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5、投标人(联合体主体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联合体主体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生员各一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
7、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体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主体投标人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含特级)的企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9日9时30分至2013年8月18日17时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2013年8月9日9时30分至2013年9月2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日上午09:30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为主体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8月9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宜昌政府采购》、《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三峡日报》、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教园建设项目部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
联系人:周毅
电话:0717-6446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系人:徐晓玲
电话:0717-6914141-602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