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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基本信息业主单位: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商业咨询服务,水利桥梁建筑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通知书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外幕墙工程
各投标人: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外幕墙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已经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现通知贵单位,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为:贰佰捌拾肆万玖仟零捌拾叁元柒角柒分(¥2849083.77元)。
建设单位(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章
2013年8月7日
附原公告:
2.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343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
(4)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行政办公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及食堂外幕墙、雨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0年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幕墙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并取得良好信誉。
(10)企业近三年(2010年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幕墙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并取得良好信誉。
(11)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8月8日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3年8月8日9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3年7月29日16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①-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④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友情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
联系人:施柳柳
电话:0513-8312308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联系人:陈佩芬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