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西 赣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9/2 |
1、项目基本信息 | |||||||||||||||||||
工程识别码: | XFSG13082312527 | 工程名称: | 信丰二中迁建工程玻璃幕墙及看台网架工程(重新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信丰县教育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立项核准部 门及文号: | 信发改字【2010】27号 | 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部门及编号: | / | ||||||||||||||||
投标人是否需具备预选承包商资格: | 否(提醒:如选择是,则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均必须具备赣州市预选承包商资格) | ||||||||||||||||||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 |||||||||||||||||||
项目性质: | 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 | 工程规模: | / | ||||||||||||||||
结构类型: | / | 层数与高度: | / |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项目总投资: | 约69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性质: | 财政拨款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3-9-23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4-5-20 | ||||||||||||||||
总工期: | 240天 | 招标文件 下载截止时间: | 2013-9-2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8-27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9-2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8-27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3-9-2 | ||||||||||||||||
工程建设地点: | 信丰县嘉定镇金莲塘 |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奖项:/工程奖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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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凭加密锁网上报名 | |||||||||||||||||||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上述各标段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格的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同时满足下列其他要求的施工单位。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各标段的投标。 | |||||||||||||||||||
其他要求: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三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及赣建字【2012】112号文中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 |||||||||||||||||||
4、投标人(报名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开标时提供。 | |||||||||||||||||||
5、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⑩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玻璃幕墙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业绩证明材料:a、签章齐全且已图审施工图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三项材料原件必须提供,b、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至少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原件。 | |||||||||||||||||||
6、购买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3年8月27日-2013年9月2日 2、 购买文件地点、方式:网上购买。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缴纳电子招标系统使用费每标段100 元、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每标段245 元,招标文件等资料成本费每标段600元,每标段总费用 945元,售后不退。 | |||||||||||||||||||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07973g.com)发布。 | |||||||||||||||||||
8、监督机构: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3317034 邮政编码:341600 地址:信丰县建设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