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长春 |
编号: | WLZX201308-24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9/5 |
项目编号:WLZX201308-2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EA211发动机项目联合厂房幕墙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发开区管理委员会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捷达大路北位置;
2.2计划工期:2013年9月28日计划开工,2013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64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玻璃幕墙(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24533.3平方米;层数:单层;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计划投资额:233万元,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有类似建设规模玻璃幕墙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为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16时。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外埠入长备案(营业执照、子公司资质、备案文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