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衡阳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9/23 |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第一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招[2013]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一中学图书馆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51街区;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上五层;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总建筑面积为7173.54平方米。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计划投资:1100万元;
2.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证明)。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必须与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名单一致,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8月30日至9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证书(副本);
⑥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其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证明和岗位资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⑧衡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衡要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并提供公告之日前的证明,如房产证或通过市房地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5.2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3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
5.4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5.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下午3点整,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衡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下午3点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hengyang.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衡阳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