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福州 |
编号: | 0624-13150672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9/26 |
招标编号:0624-13150672
1. 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大楼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3]K000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大楼项目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峰支路以东江滨大道北侧(鳌峰片区P1地块) ;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设计营业大楼工程的用地面积为11494㎡,建筑密度≤30%,建筑容积率≤3.32,绿化率≥30%,总体规划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57000㎡,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63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6900 万元 。
2.5. 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 招标范围: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总平面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审核)等全部工作。
2.6.2 .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的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设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深基坑支护、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景观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除业主另行招标的室内精装修设计外的装修设计;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含室外绿化、景观、广场、停车场、道路、路灯、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泛光设计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设计。
2.6.3 .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4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备注:
①本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两家的境内设计单位和境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 (下同): /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69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900.2053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