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东 淄博 |
编号: | 2013-007148-0309-037S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2 |
项目编号: 2013-007148-0309-037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水营丘文化广场 3 # 楼及车库 工程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 2012 ) 12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天水营丘文化广场 3 # 楼及车库
2.2 建设地点:高青县芦湖路西侧、清河路南侧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8855 ㎡ ,其中 3 # 楼 20875 ㎡ ,地上 33 层地下 2 层,剪力墙结构,车库 7980 ㎡ ,地下 1 层, 框架结构。
2.4 计划工期: 2013 日历天。 年 11 月 5 日 开工, 2016 年 12 月 20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1142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土建、装饰、门窗、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水电暖安装等所有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 1 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高青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青县青城路87号)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证、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工程投标备案资料(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 时至 17 时,到高青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高青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和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 监督机构
高青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 〇 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