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阜新 |
编号: | 2013.C.JYGS.00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1 |
招标编号:2013.C.JYGS.008
一、阜新市海州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拟建的西阜新棚改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楼宇对讲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的款项。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二、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海州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招标材料的主要规格型号和数量:
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户数 | 备注 |
对讲门 | 1300×2100 | 52 | 套 | 894 | 符合国家标准GA/T72-2005《楼宇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
四、交货日期:2013年11月4日- 2013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西阜新棚改工程工地。
五、招标范围:产品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具备楼宇对讲门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材料合格且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工艺先进,产品质量优良。
4、具有产品的制造、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 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日,每天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时。
八、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凡对本项目感兴趣且满足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需先到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再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的质量检(试)验报告
3、产品的制造、经营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5)-(7)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日期: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