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黑河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1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工程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维修黑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的请示》(黑市发改投资[2013]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地方税务局,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河市地方税务局院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办公楼维修6104平方米。
2.3计划投资额:计划投资额为43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1月04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04日,总工期为3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维修主要内容为屋顶、供暖系统、门窗、地面、排水系统、内外立面等进行全面维修。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达到《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使用本企业锁操作投标报名流程,(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2日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http://www.hljztb.com/)监管系统内报名)。凡未在监管系统中报名的或超过规定时限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须先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履行网上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 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7时00分,在黑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河市龙滨路2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8.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