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常德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1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卷烟厂芙蓉王中试线卷包二区功能性恢复改造土建工程及石板滩库区水源系统扩容改造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工程名称:常德卷烟厂“芙蓉王”中试线卷包二区功能性恢复改造土建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名称:石板滩库区水源系统扩容改造工程。
2.3 建设规模:第一标段投资额约250万元,第二标段投资额约60万元。
2.4 建设地点:第一标段建设地点常德市洞庭大道,第二标段建设地点鼎城区石板滩。
2.5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施工工期为60天(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为40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改造涉及现有建筑物部分内外墙面、门窗、楼地面,吊顶及部分散水的维修改造,原结构形式未发生变化,且不含屋面部分。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一间泵房的修筑及安装深井泵及相关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同时投标(需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但一套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只能选择第一标段中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一标段:肆万陆仟元整,第二标段:壹万元整,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 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8。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