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东 临沂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18 |
临沂市河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业务楼外装、庭院绿化工程施工,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临沂市河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业务楼外装、庭院绿化工程,位于临沂市河东区人民路中段,总投资约770万元。
2、招标内容:东西两座业务楼之间钢结构与装饰、西业务楼与南二楼之间钢结构与装饰,建筑面积约2600㎡;庭院绿化和路面修整,绿化面积约4000㎡,路面修整约5000㎡;楼宇中央空调工程。以上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水电等清单包含内容。
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装饰工程施工部分,投资约320万元;
第二标段:庭院绿化和路面修整工程施工部分投资约150万元
第三标段: 中央空调工程施工部分,投资约300万元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工期日历天数:日历天数90天。
6、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3年10月18日17:00前到到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四楼)资金结算处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5万元、第二标段2万元、第三标段5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拟任本项目建造师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4.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4.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4.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4.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2年度),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4.9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原件)
4.11由河东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河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业务楼外装、庭院绿化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代理费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到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