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镇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19 |
1 、镇江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古运河中段景观及配套工程-运河人家仿古建筑及周边景观已经镇发改投资发( 2013 )39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 1 ) 工程地点:位于镇江市古运河中段
( 2 ) 工程规模:总面积约 6000 平方米,造价约 3000 万。
( 3 ) 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3 年 12 月 15 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 , 合计 180 日历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仿古建筑及周边景观的施工。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主项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3 )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联系电话:
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将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未提供备案表或者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6 、其他条件: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b 、投标文件的及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 、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原件为准 ) ,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投标前一个月内有效;
f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h 、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i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 、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d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后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 、请申请人于
10 、根据苏建招( 2012 ) 191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 2012 ) 2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
11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开标前,按镇政建( 2008 ) 55 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0511-85026056 )。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 8 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 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可以以其他账户缴纳。
12 、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 1 )根据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70 分,技术标 20 分,投标人综合信用 10 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评标实施细则:
①标报价分值计算( 70 分):
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 7 家时,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 ( 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 ) 的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 C=A*K1*Q1+B*K2*Q2 ;
Q1 值现场随机抽取, Q1 值的取值为 30% 、 35% 、 40% 、 45% 、 50% ,其中 1# 球对应的 Q1 值为 30% 、 2# 球对应的 Q1 值为 35% 、 3# 球对应的 Q1 值为 40% 、 4# 球对应的 Q1 值为 45% 、 5# 球对应的 Q1 值为 50% ;
Q2=1-Q1 ;
K1 值现场随机抽取, K1 值的取值为 95% 、 95.5% 、 96% ,其中 1# 球对应的 K1 值为 95% 、 2# 球对应的 K1 值为 95.5% 、 3# 球对应的 K1 值为 96% ;
K2 值的取值为 97% ;
招标最低控制价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 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 70 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 1% 扣 0.3 分, 不足 1% 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 技术标分值计算( 20 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 60% 。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a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 分)
b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 分)
c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 分)
d 、大木作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e 、门窗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f 、油漆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g 、屋面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h 、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i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 分)
j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3 分)
k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 分)
m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 分)
③综合信用分值计算( 10 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 0.1 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④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3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付款,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 50 % ,第二年付合同价款 20% ,第三年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 95% ,余款 5% 作为保修金。(具体付款期限在合同中明确)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9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