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京 |
编号: | PKZC-2013JZ10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0/21 |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成品防盗单元门、成品防盗防火入户门及成品防火门项目( 项目名称)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PKZC-2013JZ108
2、项目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 兰桥雅居二期拆迁安置房成品防盗单元门、成品防盗防火入户门及成品防火门 项目( 1# 楼、2#楼) ;
3 、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无。
4、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 报名、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5.1 报名时间:各潜在谈判供应商于
报名联系人:
电话:
5.2 携带的报名资料: 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
5.3 勘察现场、答疑: 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谈判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同时解答谈判供应商的疑问。
6 、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 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元 整, 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 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采购中心。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 现金支票! 采用转帐支票的: 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采用电汇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 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 、 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
9、 谈判时间、地点:
10.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汇款单位: 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 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481958216886 。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