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福建 泉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1/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蚶江中学(原六中校址)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已经狮经计【2013】179 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FJJR2013042 ,招标人为石狮市蚶江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市蚶江中学(原六中校址)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锦亭村(原六中校址);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原石狮六中的校址上进行改扩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2亩,其中原石狮六中校区面积80亩,新征用地面积约32亩(21477.3平方米)。校区将按完全中学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将按初中寄宿制示范校要求完成男生公寓(72套间)、女生公寓(72套间)、食堂(双层各500座位)、高中实验楼(暂时解决初中教学、办公及活动场所不足问题)的建设。第二期按完全中学要求首先投建高中教学楼(30个教学班)、图文信息中心(图书楼及报告厅)、教师公寓(单房200套,每套30平米左右)的建设。第三期将完成办公大楼及体育馆的建设。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9000万元。
2.6. 招标类型:实施性建筑方案设计招标;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2内容: ① 结合原六中校区完成整体校园规划设计。②完成男生公寓、女生公寓、食堂、高中实验楼的施工图设计。③完成高中教学楼(30个教学班)、教师公寓(单房200套,每套30平方左右)、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及报告厅)、办公大楼的扩建初方案设计。④体育馆只列入整体校园规划设计。⑤涉及本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室外配套设施设计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绿化景观等⑥包括本项目一期工程地质勘察
2.7.3 勘察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备标时间):20日历天。
(2)、方案修改至审批通过:15日历天。
(3)、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后10日历天。
(4)、施工图设计:方案报批后20日历天。
(5)、地质勘察:总平面图通过审批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阶段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
3.3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 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的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通过福建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合作协议)。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3年 10 月 28 日至2013年11月1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200元。购买预约电话:1350609316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1 月 20 日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9.费用
9.1设计收费标准:按实际总建筑面积为基数25元/㎡包干计算,只做规划方案部分(不含已有建筑部分)的按上述取费的15%计算,做至初步设计的按上述取费的45%计算,(包含中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及税费)。
9.2勘察服务费: 按实际钻探长度乘以以下单价计算。(土质45元/米,石质130元/米, 包含中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及税费) 。
9.3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方案的补偿:
第一中标侯选人不予以经济补偿,承担后续设计任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需要,要求中标人分阶段进行设计,具体设计成果文件交付的内容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第二中标侯选人给予经济补偿 2 万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给予经济补偿 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