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湖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11/1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煤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标段幕墙工程,已列入建设计划,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煤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人为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幕墙的招标人为恒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一、 资质条件:
本项目要求企业资质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 /
三、信誉要求:
1)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四、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面试。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前五年内(
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综合楼幕墙工程,类似项目由投标企业总承包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
五、其他要求:
(1) 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若无,中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按“长兴县建设信息网长建设[2009]151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请咨询长兴县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有效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拟派至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 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会员,请于
5.1申请人也可于
5.3 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
6.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6.3非会员单位、执ID卡到中心报名的单位或不能网上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已报名单位可于
资格预审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标段售价 100 元,现场领取每标段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7.2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补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